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价标准有哪些?

2024-11-25

评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通过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市托育机构照护服务质量,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每个城市都会出台自己的托育机构评价标准,但大体相同。

 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价标准有哪些?

机构管理

  制度与计划

-是否建立了保障机构运行所需的成体系的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各项工作是否具有明确的规划计划,工作能否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保育管理

-管理者能否对各班的照护活动进行有效的督查和指导。

-能否有效开展教研活动,解决保育活动中的实际问题。  

照护理念

-是否具有正确、鲜明的理念,并且落实在机构工作的各个方面。

队伍建设

  人员配备与资质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配足、配齐具备资质的工作人员。

-班级中的托育人员是否不兼任与托育照护无关的其他岗位工作。

权益保障与工作条件

-是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所有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为教职工足项足额购买社保,教职工是否合法享有节假日。

-是否为员工提供充足的工作条件和便利的生活设施。职责与激励-是否订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要求,保证各个岗位上的员工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要求。-能否合理地运用评价手段,有效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能否实施民主、平等的管理方式,为员工提供畅通的沟通渠道,具有融洽的组织氛围。
专业提升

-员工是否拥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实效的培训机会。

-员工能否利用丰富的学习资源服务于自身的专业发展。

照护环境

 空间面积与规划

-活动空间面积是否充足,是否对空间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和利用。

环境调节

-各个班级是否具有充足的自然采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温度控制设施。

家具、设施及材料

-机构和班级内的婴幼儿家具、生活照料设施是否充足、适宜。

-大肌肉活动器材/材料、玩具材料和图书是否数量充足、功能和种类多样,适合婴幼儿使用。

-能否对各类设施及材料进行良好的保养与维护、更新与添加。环境氛围及灵活性-物质环境是否温馨舒适。

-每个班级能否基于教师特点和婴幼儿的需求,形成具有班级特点的环境。

安全保障

  婴幼儿身心保护

-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无虐待、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损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能否保护婴幼儿及其家庭的隐私信息。是否无威胁婴幼儿安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暴、消防、报警等安全设施与器材。

-是否建立婴幼儿生活与活动区域全覆盖的监控系统,且监控资料保留至少90天。

-是否按照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并合格。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订了具体、全面、符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安保和安全检查人员,并明确各自职责和要求。

安全检查

-保育人员能否对班级环境、生活设施和用品、活动材料、婴幼儿携带物等进行每日检查。

-在婴幼儿睡眠期间,保育人员是否进行全程巡视,防止意外事故。-能否定期对班级环境、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预案与演习

-是否制订了具体可行的应对火灾、地震、暴恐、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情况的安全应急预案。

-每季度是否组织防火、防暴、防震安全演习,保育人员能否熟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方法。安全教育-能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员工能否掌握急救常识,知道基本的防范、避险、逃生、自救方法。-在日常生活中能否渗透婴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婴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卫生保健


  保健室配备

-保健室是否配备基本的办公、消毒用品,以及卫生、安全、专用的健康检查用品。

卫生与消毒

-室内外卫生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制订了室内外卫生清扫、消毒和检查制度,并定期以正确、规范的流程对环境、设施实施消毒。

-婴幼儿日常生活用品能否做到专人专用,婴幼儿及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健康检查

-所有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岗前检查取得相关健康证,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入托前是否查验婴幼儿的《预防接种证》、体检表。

-是否对入托婴幼儿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能否每天规范地开展晨午检及全日健康检查,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健康档案与工作记录-是否建立了完整的健康档案和涵盖卫生保健工作各方面内容的工作记录,档案和记录是否真实、规范、清晰,且能够进行定期的分析回顾,发现并解决问题。疾病防控与管理-是否制订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是否制定了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儿童膳食-是否制订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或送餐公司是否取得相应资质,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是否为母乳或者奶粉喂养提供方便,支持母乳喂养。-能否为不同年龄段的婴幼儿科学制定多样化食谱,并定期更换。健康教育-能否根据不同季节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注重在一日生活中培养婴幼儿的生活卫生习惯,渗透健康教育。-能否以多种形式定期对员工及家长开展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和培训。

家长社区合作


  协议签订

-是否与家长或婴幼儿监护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家长互动与育儿指导-能否通过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沟通内容全面,在照护理念与方法上努力与家长达成共识。-能否采用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育儿咨询指导或者相关资源,提高家长的育儿能力。

-能否组织多种活动,促进家长的参与。  

社区合作

-能否发挥专业优势,了解周边社区家长的育儿需求,提供指导服务。

-能否与周边社区的其他组织或机构建立伙伴关系,开展合作。

照护活动


  一日安排

-能否根据不同年龄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保证其在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并能根据婴幼儿的个别需求灵活调整一日作息安排。 

 保育计划

-能否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安排适宜的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能否关注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照护计划,满足婴幼儿的个别化需求。  

生活照料

-能否尊重和顺应婴幼儿的生理节律,进行良好的生活照料,并注意培养婴幼儿的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在生活照料中能否与婴幼儿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互动,有效地支持其各方面的成长和发展。  情感氛围-能否为婴幼儿创设温暖、尊重、愉悦的心理环境,与婴幼儿建立信任和情感联结,使其有安全感,乐于与他人交流互动。  

保育人员的敏感性

-保育人员能否理解婴幼儿的言语和非言语表达,敏感观察婴幼儿,理解其生理和心理需求,并及时给予适宜的回应。  

照护的稳定性

-保育人员和各班婴幼儿的安排是否具有较长期的稳定性,促使保育人员与婴幼儿及其家长建立良好关系。

-各班是否建立较为稳定的常规,让婴幼儿熟悉并适应于其中。  

婴幼儿观察与评价

-保育人员是否注重观察和分析婴幼儿的行为表现、兴趣、个性特征、发展状况,并基于观察进行适当的引导。

-机构是否定期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筛查,为有特殊需要的婴幼儿提供转介和相关服务。

本文标签: 托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