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场地要求有哪些

2024-11-04

婴幼儿的0-3岁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期。意大利幼儿教育家玛利亚·蒙台梭利说过:人出生后前三年的发展,在其程度和重要性上,超过人整个一生中的任何阶段。现代科学研究也证明,婴幼儿0-3岁,是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可塑性最大的时期。重要的神经元联接将在这一时期形成,幼年的各种经历为健康、学习和行为设定的轨迹可能会贯穿人的一生。


托育就是托+育的结合体,主要包括照护、养育以及潜能激发和早期启蒙教育。托育为家长提供代为养育宝宝的服务,旨在服务于夫妻双方无暇照顾宝宝的家庭,和没有养育经验的年轻父母,为他们提供多时段的照护和教养服务。

托育机构场地要求有哪些


场地要求:精心选址,安全无忧


托育机构应当拥有自有场地或至少租赁期长达3年的场地,确保长期稳定运营。选址上,我们强调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同时远离一切可能对婴幼儿成长造成危害的建筑、设施及污染源。此外,场地还需满足抗震、防火、疏散等严格的安全要求,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把坚实的保护伞。


建筑与设施:科学布局,温馨舒适


建筑设计和装修均需遵循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的合理配置。家具、用具、玩具等均需根据婴幼儿月龄特点精心挑选,不仅要安全环保,还要寓教于乐,促进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室外活动场地更是不可或缺,配备适宜的游戏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让孩子们在阳光下自由奔跑,快乐成长。


根据国家卫健委2023年10月21日发布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

设有满足婴幼儿生活游戏的生活用房及适当的辅助用房。婴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 3 层及以下,不应布置在地下 室或半地下室。配备保健观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至少设有 1 张儿童观察床;保健观察室应与婴幼儿生活 用房有适当的距离,并应与婴幼儿活动路线分开。有乳儿班(6-12 个月)和托小班(12-24 个月)的设有配奶的操作 台或配奶室。乳儿班设有哺乳室或有布帘等遮挡的可供哺乳的空间,以及辅食调制台。设有机构的婴幼儿专用的盥洗 室和厕所,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有活动区、就餐区、睡眠区(可混用)。 

为婴幼儿提供与生活游戏相适宜的室内外活动场所,面积适宜。乳儿班(6-12 个月)活动区的使用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托小班(12-24 个月)和托大班(24-36 个月)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低于 35 平方米,睡眠区与活动区合用 时使用面积不小于 50 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采用软质地坪。有独立室外活 动场地的,婴幼儿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 3 平方米。无独立室外活动场地的,设室内运动场地。

婴幼儿用房明亮,天然采光,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 20%。生活用房不宜朝西,当不可 避免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房屋空气质量应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18883。室外活动场地如果使用合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36246。

想开托育的朋友,可以搜索下载当地的托育建设标准,一般市级都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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